东周水厂安全操作规程1.消毒安全操作规程1.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东周水厂。本标准规定了液氯钢瓶储藏、加氯消毒操作、自动加氯系统、泄氯吸收安全装置、蒸发器等的安全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1.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下列标准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GB11984-89 氯气安全规程。1.3 氯气安全1. 滤属于 II 级(高度危害)化学品,直接接触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等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2. 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车间(部门)负责人(含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能正确指挥事故处理。3. 氯气生产、使用、运输等现场应配备抢修器材,有效地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4. 生产、使用氯气的车间(作业场所),空气中氯气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 lmg/m3o5. 用氯管道系统必须完好,连接紧密,无泄漏。6. 液氯蒸发器、贮罐等,必须装有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等安全装置。7. 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钢瓶。&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与氯气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液氯钢瓶附近。9. 不得将钢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口和通风吸气口附近。10. 应用专门钢瓶开启扳手,严禁挪用。11. 开闭钢瓶角阀要平稳,严禁强力启闭。12. 严禁使用钢瓶角阀直接调节液氯流量。13. 钢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必须留有部分液氯。充装量为 50kg 钢瓶应保留 2kg 以上的液氯;充装量为 500kg 和 1000kg 的钢瓶必须保留 5kg 以上的液氯。14. 钢瓶严禁露天存放,不准存放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内,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库房。15. 在贮罐 20m 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贮罐库内应用安全标志。16•严格执行氯气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泄露和设备隐患,保证系统处于正常状态。17.氯气泄漏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修,撤离无关人员,抢救中毒者。抢修和救护人员必须穿戴有效地防护用具。1&抢修中应利用现场机械通风设施和尾气处理装置,降低氯气浓度。19•液氯钢瓶泄漏时转动钢瓶,是泄漏部位处于氯的气态空间。20•易熔塞处泄漏时,用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瓶阀泄漏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漏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泄漏钢瓶应尽快使用完毕,返回生产厂。21•发生泄氯时,严禁在钢瓶上喷水。22. 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23. 使用、贮存岗位必须配备两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