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及保健教师工作制度一、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制订的卫生工作的计划及要求和本校实际,制订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帝校卫生的各项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二、结合学校健康教育开展和季节变化特点,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病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有计划地培训和建立一支班级卫生员骨干,并开展各项检查评比制度。三、定期开展学生健康检查,视力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记载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等情况。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开展预防接种,以及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登记防治工作。四、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以控制传染源。五、热心为学生服务,课间、午间认真值班,接待学生卫生防病治病的咨询及处理学生偶发伤害事故。对急诊病人,发热病人和其他不能处理的疾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及时并通知家长,并跟踪观察。卫生室的医疗器械、检测设施要妥善维护。六、指导学生开展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用眼卫生、饮食饮水卫生、除害防病、红十字教育及爱国卫生社会活动等。七、配合指导学校开展教学卫生、环境卫生、厕所卫生、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炊具消毒等工作,定期为食堂培训炊事员,监督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八、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学习,会议要履行好请假手续。九、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益,认真参加各种卫生讲座和业务进修,要在加强实践和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十、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对资料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和分析。每学期结束上交学校教导处,按规定对卫生室的医疗器械进行维护保养、消毒。按规定给生病的学生配药并作好配药登记。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为了有效防范各种疾病,加强卫生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依据教育部、卫生部第 14 号令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一、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职责。1、建立和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体制,学校成立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