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四公司 定向井操作规程 编写:卢运周 审核:何启贤 批准:刘子春 编 码: 发布日期:二O O 一年二月一日 实施日期:二O O 一年二月十五日 定向井操作规程 定向井是指有一定的方位和位移要求的井,施工工艺和技术难度均大于普通直井,根据定向井的特点,制定以下定向钻井技术规程
一、直井段 1、井口开正开直,开孔的前2 个单根用水平尺丈量方钻杆铅垂度,表层钻进使用塔式钻具组合、牙轮钻头吊打钻进,井斜控制在1°以内,起钻投测,拿到数据后方可下套管
2、直井段采用设计要求的钻具组合和钻井参数,确保直井段打直
控制井斜角小于2°,钻进中严格按设计要求用单点测斜仪监测
馆陶组、地层交接面、钻铤出套管轻压吊打(8 1/2″井眼 30K N ,12 1/4″井眼 80K N )
3、钻达定向造斜井深前50 米,泥浆应为小循环,并处理好泥浆性能,控制泥浆含砂量小于0
5%,充分循环确保井眼稳定畅通,起下钻无阻无卡,保证动力钻具正常工作
4、定向或扭方位前,采用多点或连续测斜取得上部井段井斜数据后才能进行下步施工
有磁干扰的井段应进行多点陀螺测斜
5 、根据上部测斜数据,确定定向方位、工具面和造斜率,使用的单弯螺杆或弯接头的度数必须经过技术发展部批准
二、定向及扭方位 1 、定向、扭方位施工原则 (1 )定向、扭方位在井斜小于8 °时推荐用磁北法定向,井斜大于8 °时推荐用高边法定向
定向中造斜、扭方位尽可能使用随钻仪确保井身质量
(2 )在有磁干扰的情况下,使用陀螺仪定向
(3 )在定向井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及时绘出设计轨迹与实钻轨迹的垂直投影图和水平投影图,以指导定向井的施工
2 、定向及扭方位六不施工: (1 )井壁不稳定、井眼不畅通、井底不干净不施工; (2 )钻井液性能未达到设计要求或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不施工; (3 )排量必须符合动力钻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