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汽车客运站经营与服务规范(试行) 1
1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提高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内一、二级客运站的经营与服务管理
三级(含三级)以下客运站可参照执行
3客运站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基本要求 2
1客运站应服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客运站应具备运输服务、运输组织、中转换乘、多式联运、通讯、信息和辅助服务等功能
客运站场地应能实现客流、车流、行包流互不交叉,进站流、出站流互不交叉
二级以上客运站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3 客运站应具有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服务设施、设备,并符合以下要求: 2
1客运站设施设备配置应符合 JT/T200的规定,其中无障碍设施应符合JGJ50的规定
2 客运站服务设施应布局合理、通畅有序
3 客运站设施设备应完好有效,保持相应的级别标准
4客运站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存档规范
5 服务流程 客运站的服务流程见附录
6 服务岗位 客运站应以满足旅客和进站经营者需求为原则,以客运站服务流程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服务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应当设置值班站长、报班、车辆安全检查、三品检查、调度、安全保卫、车场管理、投诉咨询、售票、行包托 取中转、小件寄存、广播、检票、保洁等岗位
6客运站应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7鼓励客运站通过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旅客服务 3
1 咨询 3
1客运站应设有咨询台,为旅客提供车站运营信息、乘车须知、站内服务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