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wuwei16668 贡献 doc 文档可能在WAP 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家电维修等级考核国家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家用电子产品维修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工,中级工,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1.4 职业环境:室内,部分季节高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较强的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有一定 的计算能力,形体感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培训目标和教学 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80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5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30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180 标准时, 高级技师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 员或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担任初中级人员的教师;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取得技师职业证书的人员 可担任本职业高级和技师的培训教师.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 技术人员或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的人员可担任本职业技师和高级技 师的培训教师. 1.7.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师;技能操作培 训在具有必备教学设备,仪器,工具的技能训练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家用电子产品维修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教,并取得毕(结 ) 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 )业证 书 .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1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 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 )业 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 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