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dormitory buildingJGJ 36-200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 年2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377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6-2005,自2006 年2 月1 日起实施
3(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36-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 年11 月11 日1 总则1
1 为使宿舍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宿舍建筑设计
3 宿舍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宿舍dormitory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1
2 居室bedroom供居住者睡眠、学习和休息的空间1
2 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1
2 盥洗室washroom专门用于洗漱的房间1
2 公共活动室(空间)activity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小型集会等活动的空间1
2 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1
2 阳台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1
2 走道(走廊)gallery建筑物内的水平公共交通空间1
2 储藏空间storespace储藏物品用的固定空间(如:壁柜、吊柜专用储藏室等)3 基地和总平面3
1 宿舍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