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员
1.2职业定义在中央控制室对水泥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操作、指挥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人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和计算能力;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正常的色觉、听觉;手指、手臂灵活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中级、高级操作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其中,凭相关专业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担任各等级培训任务的教师,应同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操作技能
1.7.3培训场地设备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中央控制室或水泥中央控制仿真室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