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海事调查官考试要点(按培训大纲要求的课时进行培训)一、海事法规部分(一)公共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0
5学时)(1)破坏运输工具和交通设施罪:第116、117、119条;(2)非法运输枪支等违禁品罪:125条第1、第2段;(3)重大交通事故罪:133条;(4)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136条(5)运送偷越国境罪:321条第1段第一分句以及第(二)项;(6)运输毒品罪;第347条第1段;(7)伪证罪:305条;(8)玩忽职守罪:397条;(9)行政执法人员的徇私舞弊罪:402条
教学要求:了解,只需了解哪些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即可,并不要求掌握具体量刑和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学时)(1)总则(2)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教学要求:了解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0
5学时)(1)专属经济区范围;第2条第1段;(2)行使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第3条;(3)对国际和外国组织及个人的管理和批准项目:第5条第1段;第7条第1段;第9条第1段;(4)外国组织和个人的权利:第11条(5)中国在专属经济区可以采取的措施和权利:第10、12条教学要求:了解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2学时)(1)总则(2)船舶检验(3)海上设施检验(4)集装箱检验(5)检验管理(6)罚则(7)附则教学要求:了解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2学时)(1)总则(2)一般规定(3)船舶防污文书及防污设备(4)船舶油类作业及油污水的排放(5)船舶装运危险货物(6)船舶其他污水(7)船舶垃圾(8)使用船舶倾倒废弃物(9)船舶污染事故的损害赔偿(10)处罚与奖励(11)附则教学要求:了解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10号令)(0.5学时)(1)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