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 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 体 育 馆 卫 生 标 准(GB 9668— 1996)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69─1996)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GB 9671━1996)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 9672— 1996)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 9673─1996) 饭馆 (餐厅) 卫生标准(GB16153— 1996)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 S 205-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3-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 引用标准 GB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 标准值(见表1、表2) 表1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项 目 3—5 星级饭店、宾馆 1—2 星级饭店、宾馆和非星级带空调的饭店、宾馆 普通旅店、 招待所 温度,℃ 冬季 >20 >20 ≥16(采暖地区) 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