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报建服务手册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91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适用范围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除外
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办事指南提交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及其全套附件一式三份;对《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及表中的各项内容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及收讫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银行凭证等),要求将这部分资料独立组卷放入资料盒中,并编写资料目录作为封面
《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应如实填写齐全,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对2010年3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一级或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黑名单施工企业或市建设局重点监控企业承建的的新建项目,应提交加盖区建设技术培训中心印章的《建筑项目“平安卡管理系统”网络及设备维护服务办理登记表》复印件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
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二次装修的工程需提交《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决议书文件;5
由银行出具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6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