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规范化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提供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人力资源及经费保障;2
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3
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
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
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明确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内容,指导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开展;2
促进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落实,严厉追究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责任;3
及时组织召开职业健康相关会议,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年度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4
及时研究提出本单位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5
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
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明确工作内容,确定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和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治理措施办法;2
制定完善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3
具体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及建档等工作
(四)劳动者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1
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
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
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