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方拖延履行,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一方拖延履行,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导语:合同一方拖延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依据相关商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合同的解除权
行使这一解除权是需要确定条件的哦,今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一方拖延履行,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概念解读 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非违约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非违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该类情形下,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须具备三个条件:①拖延履行主要债务(不是次要债务);② 对方须履行催告义务;③ 催告后必需经过一个合理期限,债务人照旧未履行
该情形仅限于履行期限与订阅目的不具有亲热联系的拖延履行,假设履行期限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那么一方当事人履行拖延,即构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无须经过催告,即享有法定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拖延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
但是这并不当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须经解除权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才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合同当事人均可接受通知的方式(口头或者书面)解除合同,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无需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合同一方行使了解除权后,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确认该合同是否应当解除
但是,对方提出异议有时间限制,假设双方商定了异议期间的,对方应当在异议期间向法院起诉;假设双方对异议期没有商定的,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起 3 个月以后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参考案例 甲乙两公司于 3 月签订了购置 3000 套童装(每套 100 元)的合同,合同规定 5 月1 日甲向乙交货,6 月 5 日乙向甲支付相应的价款
4 月 30 日,乙询问甲是否将货物备齐,甲答复 5 月 3 日送货上门
5 月 4 日,乙因未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