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学 语 文 综 合 能 力 评 价方案 我小语文教师在开展课题研究、总结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小学生语文综合能力评价方案。 一、评价目的 1.通过评价,让学生明确学业发展的方向,帮助学生制定自己的学业发展目标,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2.通过评价,使教师树立正确的学生学业评价观,了解和掌握科学的评价理论和方法,改变教学行为方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评价原则 1.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既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的过程。 2.评价内容多维化,从学生学业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主体多元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相结合。 4.评价方式多样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书面考试与口语测试、实践应用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三、评价办法 评价分为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大部分。形成性评价包括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作业习惯、口语测试四个组织部分。所有评价结果均以表格形式呈现出来。终结性评价包括听力和笔试(高年级为笔试)部分。 四、评价内容 对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终结性评价占70%-80%,形成性评价占 30%-20%。 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分低、中、高三个年段,低、中年段满分为 70分,高年段满分为 80分。评价方式为统一命题,卷面笔试。 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一)低年级(70分): 1.听力(10分) 包括字、词、句,以及简单短文中基本问题的回答等内容。 2.基础知识(60分) 字、词、句、拼音、积累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级(70分): 共分四大部分:听力(5分);基础知识(20分);阅读(20分),其中课内阅读的比重略大于课外阅读;习作(25分),其中含卷面书写 3分。 (三)高年级(80分): 共三大部分:基础知识(20分);阅读(30分),其中课外阅读的比重大于课内阅读;习作(30分),其中含卷面书写3分。 笔试部分命题应注意整合多方面内容,贴近教材,贴近生活,关注基础知识与技能,关注学生兴趣,让命题既扎扎实实又生动活泼。 形成性评价 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关注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学生成长和发展的过程。在做好终结性评价的同时,还要关注学生发展变化的过程,加强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低、中年段为 30分,高年段为 20分。包括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生作业、口语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