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建立严密的工作规程,规范业务工作,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使工作有章可循,职责明确,考核有据
依据《公务员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指标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基本原则
根据每位职工的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据考核评定结果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做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考核机构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中心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第二章考核程序第四条本考核办法分为内务管理考核与工作业务考核两部分,其中内务管理考核对中心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工作业务考核按不同部室工作业务不同分别考核
第五条本考核办法以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其中内务管理考核40分,业务工作考核60分
第六条评分方法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60(24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60(36分)由部室负责人根据本部室人员近期工作表现,是否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服从工作分配,是否团结同志一道工作;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然后评出分数
部室负责人分数由中心领导根据其所在部室工作完成情况评定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40(16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40(24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分数
中心领导的内务管理考核按规定执行,业务工作考核取全体职工业务工作考核的平均分
个人考核总得分=内务管理考核得分业务工作考核得分
第七条每季度末考核一次,一年四次
第三章内务管理考核第八条考勤制度
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中心考勤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相应加分或扣分
1、请事假者每次扣0
5分,病假者每次扣0
2分(均以假条为准);迟到、早退或脱岗一次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