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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核查工作要求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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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核查工作要求一、核查目标1、核查存货的内容、记录是否规范、完整。2、确认存货是否实际存在,并且确实为纳税人所拥有。3、确认存货的计价是否正确。4、确认存货涉及的相关税收是否正确计算。二、核查步骤及要点(一)规范性核查1、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工艺(业务)流程及对应的财务核算流程,核查存货的确认原则和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同时与税法规定的存货确认原则进行对比,核查有无差异。2、核查有无特殊的存货,如委(受)托加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受(委)托代销、代他人保管的存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取得、接受投资、以物易物、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核查是否按税法规定处理。3、核查以外币结算的存货折算方法是否规范。4、核查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划分是否合理,摊销方法及年限是否符合税法规定。5、核查人员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其他规范性核查。(二)完整性核查1、根据采购、生产与费用的循环,采集与存货相对应的科目同期发生额,分析存货的总体完整性。按以下步骤核查:(1)抽取该原材料的材料采购明细账户发生额最大的3笔采购业务(如不设材料采购账户的,抽查原材料、在途材料、包装物发生额最大的业务各一笔),核查其自定购合同到入库过程的全部材料,包括采购合同及相关合同、明细账、仓库保管账、原始凭证(发票、运货单等)付款记录、入库单是否相符,记录是否完整;(2)核查存货收发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3)核查产、购、销审批手续是否完整;2、核查人员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其他完整性核查。(三)真实性核查1、通过获取或编制各类表格进行核查1-1获取《生产成本明细表》(附表二十二)通过列示的生产成本项目,结合被核单位提供的产品成本计算单,核查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是否与材料、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产品分摊相符,是否存在将非生产用材料、人工、制造费用记入产品的成本。1-2获取《制造费用明细表》(附表二十三)通过列示的制造费用项目及被核单位提供或编制的制造费用汇总表,与制造费用明细账核对是否相符。根据制造费用明细账,审核制造费用核算的内容及范围是否正确。通过列示的制造费用项目,对核查所属期与基期制造费用进行分项比较,选择波动最大的项目,核实该项目波动原因。1-3获取《材料成本差异明细分析表》(附表二十四)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通过列示的材料类别,核查材料成本差异计算是否正确,发生额、摊销额是否正确。核查企业购进材料差异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期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核查企业发出材料所分配差异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核查库存存货和发出存货之间,是否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分摊差异率,耗用材料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与月末库存材料所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是否一致。1-4获取《存货分类余额明细表》(附表二十五)通过列示的存货大类,要求被核单位主管人员提供存货账簿和其他有关的存货表册和企业存货盘点表等,并同时索取存货价目表,将《存货分类余额明细表》所列项目,同企业存货盘点表逐一核对,确定存货成本是否真实发生,存货成本的归集和计算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存货成本的计算对象、计算的方法是否正确,明细合计与总帐、库存等有关账卡、报表是否一致。核查“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明细账户贷方发生额的对应科目是否为往来账户,是否按税法规定处理。核查“产成品”、“半成品”明细账户贷方发生额的对应科目是否为“在建工程”、“经营成本”、“经营费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账户,是否按税法规定处理。核查存货类明细账户贷方发生额的对应科目是否为“营业外支出”、“长期投资”、“应付股利”、“往来账款”等账户,是否按税法规定处理。核查外购存货类明细账户贷方发生额的对应科目“经营成本”、“经营费用”、“在建工程”、“免税产品的成本费用”、“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待处理财产损益”、“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制造费用——原材料损失”、“其他应收款——原材料损失”等账户,确认不应抵扣的进项税是否按税法规定处理。抽查红字冲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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