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百 川 慈 善 基 金 会 Pag e 1 o f 8 百 川 慈 善(南 海 办 公 室) 百川慈善志愿者奖励机制 奖励目的:为表扬志愿者对社会各界无偿奉献的服务精神,鼓励更多优秀的志愿者投入到志愿者服务行列,特此百川慈善基金会创建志愿者奖励机制。 奖励形式:(1)授予星级志愿者称号(小册子) (2)颁发证书 (3)工作表现优秀者根据能力给予一定工作职务 (4)每月举行志愿者活动,每年不定期举办培训讲座 奖励细则:(星级小册子)1.星级志愿者评比标准 (1)参加一次志愿者活动满1小时以上为一分,一个年度积满50分为一星,以此类推,最高为五星即 50分=☆ 100分=☆☆ 150分=☆☆☆ 200分=☆☆☆☆ 250分或以上=☆☆☆☆☆ (2)一个年度志愿者服务工作满120小时为一星,以此类推,最高为五星即 120小时=☆ 240小时=☆☆ 360小时=☆☆☆ 广 东 省 百 川 慈 善 基 金 会 Pag e 2 o f 8 百 川 慈 善(南 海 办 公 室) 480小时=☆☆☆☆ 600小时或以上=☆☆☆☆☆ 每个年度评一次,两种评比方式根据每个志愿者的情况以数量多的方式作评比。根据对部门的贡献可适当加分,评选不单以活动能力评论,还将以其表现是否符合志愿者行为作为参考。根据志愿者工作完成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折加2分,“良”者加1分。 志愿者须在每年12月 1日前交回小册子给百川慈善基金会统计时数或分数,进行年审,以便参加志愿者评选,逾期将不予受理。 2.证书颁发标准 以星级志愿者为标准,积极参加活动、努力完成交办的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团体,经讨论决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关心、支持和参加志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证书。每年审核评选一次。 (1) 优秀志愿者奖,评选条件: 1) 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能为集体多做好事。 2) 在青年志愿者中有较好的影响,乐于助人,关心他人。 (2) 积极参与奖,评选条件: 参加志愿服务 1年以上,一年服务时间累计 150小时以上或分数在 75分以上;志愿服务成绩突出,受到家长和儿童的好评。 (3) 终生志愿者奖,评选条件: 广 东 省 百 川 慈 善 基 金 会 Pag e 3 o f 8 百 川 慈 善(南 海 办 公 室) 1) 累计志愿者工作时间超过3000小时 2) 总分数超过1500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