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 样 划 分 火 灾 及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等 级 火 灾 危 险 场 所 , 按 其 危 险 程 度 可 分 为 三 级 区 域 : 2 1 区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 产 生 、 使 用 、 加 工 、 贮 存 或 转 运 闪 点 高 于 场 所 环 境 温 度 的可 燃 液 体 , 并 且 在 数 量 和 配 置 上 能 引 起 火 灾 的 场 所 。 2 2 区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 悬 浮 状 、 堆 积 状 的 可 燃 粉 尘 或 可 燃 纤 维 , 虽 不 可 能 形 成 爆炸 性 混 合 物 , 但 在 数 量 和 配 置 上 能 引 起 火 灾 的 场 所 。 2 3 区 存 在 固 体 状 可 燃 物 质 , 并 且 在 数 量 和 配 置 上 能 引 起 火 灾 的 场 所 。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 按 爆 炸 物 质 的 物 态 , 可 分 为 气 体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和 粉 尘 爆 炸 危 险 场 所两 类 。 根 据 发 生 爆 炸 危 险 的 可 能 性 和 后 果 , 按 爆 炸 物 质 出 现 的 频 度 、 持 续 时 间 和 危 险 程 度的 不 同 , 可 将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划 分 为 不 同 的 等 级 和 区 域 。 (1 )气 体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的 区 域 等 级 划 分 如 下 : 0 区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 爆 炸 性 气 体 混 合 物 连 续 地 、 短 时 间 频 繁 地 出 现 或 长 时 间 存 在 的场 所 。 1 区 正 常 情 况 爆 炸 性 气 体 混 合 物 可 能 出 现 的 场 所 。 2 区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 爆 炸 性 气 体 混 合 物 不 能 出 现 , 而 在 不 正 常 情 况 下 , 偶 尔 短 时间 出 现 的 场 所 。 (2 )粉 尘 爆 炸 危 险 场 所 的 区 域 等 级 划 分 如 下 : 1 0 区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 爆 炸 性 粉 尘 或 易 燃 纤 维 与 空 气 的 混 合 物 , 可 能 连 续 地 、 短时 间 频 繁 地 出 现 或 长 时 间 存 在 的 场 所 。 11 区 正 常 情 况 爆 炸 性 粉 尘 或 易 燃 纤 维 与 空 气 的 混 合 物 不 能 出 现 , 而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