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书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拆迁安置房房屋的所有人,且其对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2、甲方愿意将该拆迁安置房房屋出卖给乙方;3、乙方愿意购买下述拆迁安置房房屋;4、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预计办理期限为2014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拆迁安置房屋签订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甲方于年月日签订拆迁协议,原被拆迁房屋位于市区路室号,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甲方可以补偿二套拆迁安置房屋面积分别为⑴平方米与⑵平方米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拆迁安置房屋为⑵平方米,其中⑴平方米甲方已经转让给他人
2、本合同所转让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位于
(拆迁安置房屋如未确定具体位置的,以将来选择安置房的具体位置为准
)3、该房屋拆迁安置房面积为平方米(产权面积以登记为准)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乙方只需一次性支付上述购房款,即完全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无需另行支付购买拆迁安置房屋的价差补偿款
第四条、房屋购房款的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以现金付清全部购房款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乙方在支付购房款后,拆迁安置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收益权即归乙方所有(无论产权证是否办理过户),乙方有权对安置房屋进行转让、出租、装修等一切处分行为
2、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拆迁安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