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情况总结 我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两年来,在以加强队伍综合素质培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努力促进城管体制改革和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上,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从2009年7月市城管行政执法机构成立到2009年12月31日为夯实基础阶段
我市成为省政府确定的在徐州地区第一个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城市
此后,市委、市政府立即传达学习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组织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沂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新沂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
在短短 5个月时间内,完成了宣传动员、制度建立、机构组建、班子配备、行政处罚权的调整和重新配臵、执法人员的录用和法律培训、业务培训、军事训练等多项准备工作
2010年1月至 2010年6月为强化执法工作阶段,着重落实责任,强化执法工作;2010年3月至今为深化城管体制改革阶段,着重整合管理和执法职能,进一步理顺市和乡镇的管理体制,在条件成熟的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 2 度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建设 2009年5月,为了解决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的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经省、徐州市政府同意,在我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一)明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
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了7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其中:市容、绿化、市政的全部处罚权,规划、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的部分处罚权
并颁布了《新沂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依据和规范
(二)组建城管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
成立了市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无锡—新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