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 (1 )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2 )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 0 %的部分,税率为 3 0 %,速算扣除数为 0 ;(2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 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 0 0 %的部分,税率为 4 0 %,速算扣除数为 5 %;(3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 0 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 0 0 %的部分,税率为 5 0 %,速算扣除数为 1 5 %;(4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 0 0 %的部分,税率为 6 0 %,速算扣除数为 3 5 %。 三、确定应税收入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2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 )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 )和(2 )项合计的5 %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 )和(2 )项合计的1 0 %以内计算扣除;(4 )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 5 )其他扣除项目。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