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营销策划顾问 合同书(范本)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房地产开发项目营销策划顾问合同 甲乙双方秉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权属于甲方的“ ” 项目-委托给乙方营销策划顾问代理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将其开发的位于 项目,(总占地亩),委托乙方策划及营销顾问代理。 二、委托期限 乙方策划及营销顾问代理期由签约日起至 止。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合作事宜。 三、双方权责 1、甲方权责: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所有权的法律批文复印件,以及公开销售所需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楼宇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甲方在乙方协助制定整体营销策略,负责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并在收到乙方任何书面报告后及时给予回复,以确保策划及顾问工作的顺利展开。 3) 合同正式签定后,甲方可以同意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住宅、商业物业 甲乙双方确认的部分推广宣传品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营销顾问: ”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的宣传物料中宣传该项目。 4) 甲方须按时与乙方结算顾问费并准时支付。如有拖欠按所欠费用总额每日千分之二计付滞纳金。 5) 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乙方职责)的任何一项工作目标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约并委托其他公司作为策划及销售顾问。 2、乙方职责: 1) 乙方承接甲方营销顾问工作,需成立该物业营销顾问工作小组,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项目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并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 乙方以提交文字成果报告、参加相关的定期沟通会议、现场参与指导组织各种营销活动及现场销售工作等方式完成本合约之营销顾问工作,并按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及时提交各阶段委托报告。 3) 乙方在本项目合作期间定期与甲方开沟通会议(月度 例 会、周 例 会等),共 同商讨 项目有关问题 ,并提出 相关建 议。参加定期沟通例 会中,乙方副总级 以上人 员在楼 盘 的重 大 节 点 ,例 如解 筹 、开盘 等时间会派 专 人 出 席 。乙方专 案 小组核 心 成员须参加月度 例 会。 4) 乙方定期与甲方召 开项目研 讨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