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摄像头 品质检测规程 批 准: 文件编号:W I·G11·01A 审 核: 制定部门: 工程部 制 定: 代红亮 执行日期: 2007-05-01 发 放 至: □ 开 发 部 ■工 程部 ■ 品质部 □ 资 材 部 □ 采 购 部 □ 财 务 部 ■制 造 部 □ 采 购 部 □ 商 务 部 □ 人 事 部 □ 其 它: AECTM 深圳市亚科德电子有限公司 SHENZHENAKKORDELESTRONICSCO
2007 年 05 月 1 日实施 AEC 深圳市亚 科 德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AKKORD ELECTRONICS CO
编 制 代红亮 文件编号 PCBA外观检验规程 生效日期 版本号 修改号 页 码 2007-05-01 A/1
0 0 1/7 1
目的 为在出货前确保公司产品优良,满足客户要求,特拟定检验规程作为QC 抽样检验的依据
适用范围 此检验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出货手机摄像模组(Camera Module)检验条件
检验与判定依据 3
1 检验环境:室温25±3℃,日光灯下600~800Lux或在标准光箱内; 3
2 检验距离: 45±5 cm
3 依据“GB2828-2003”中“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检验水平用“一般检验水平Ⅱ级”,合格质量水平(AQL)为: 致命缺陷 AQL=0; 重缺陷 AQL=0
65; 轻缺陷 AQL=1
5 注:致命缺陷: 根据判断对产品的使用维护人员可能导致人身或财产危害的缺陷; 重缺陷:导致产品失效或严重降低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 轻缺陷:一般用户可接受或对产品使用功能无影响,属制造不精细的缺陷; 3
4 参照《工位作业指导书》、《测试程序》、《产品检查标准》、BOM 上的“技术资料”及“技术图纸”、封样样品以及客户要求的出货标准对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