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交接协议书篇一:物业交接协议(简化版)关于惠麟小区物业管理交接事宜协议甲方:神木县鑫桂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XXX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XXX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神木县鑫桂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 XX 年 6 月 8 日签订新旧物业管理交接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目前管理的惠麟小区物业管理移交给乙方,双方就以下几点达成共识:一.甲方将惠麟小区 1、2、3、6、7、8、9、号楼 280 户于 XX 年 6 月 8 日后移交给乙方接手,开始全面物业管理
二.甲方将固定资产及通讯器材等材料一批移交乙方继续使用(附清单),乙方需当场把清单费用归还甲方
三.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要求,乙方有义务完整保存惠麟小区所有管理的相关设施
设备和必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小区内的产业资料、竣工图纸、业主资料、物业费收缴明细、各类维保合同等资料
四.6 月 8 日前,甲乙双方应配合对小区进行全面检查,就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形成共识后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水费:甲方截至 XX 年 3 月 7 日已向住户收取,所以 3 月 7 日之前与水有关问题及费用都由甲方承担,3 月 7 日之后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收取缴纳;电费:甲方截至 XX 年 3 月 1 日前的费用已向住户清算收取,交予南郊供电所,3月 1 日之后所产生的电费将由乙方对住户进行清算收取而交予南郊供电所;物业费:2、3 号楼截至 XX 年 5 月 1 日前的已收取,5 月 1 日至 6 月 1 日的物业费计 13380 元将由乙方代替甲方收取而交还于甲方,6、7、8、9 号楼截至XX 年 6 月 1 日前的物业费甲方已向住户收取,之后的将由乙方享用
XX年 6 月 1 日之后惠麟小区所产生收支费用、管理问题等与之物业有关的一切是由都由乙方承担解决
XX 年 6 月 1 日之前 2、3、6、7、8、9 号楼个别住户还欠甲方部分费用(附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