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平安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平安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了标准日常平安生产考核工作和强化平安奖惩与责任追究 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日常平安生产考核的管理内容、方法和有关奖 惩标准。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全部单位的日常月度安 全考核及对平安生产工作有重大奉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 任者的嘉奖和惩处管理。 2、 职责 企策部负责对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全部单位的日常月度安 全考核及对平安生产工作有重大奉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 任者的嘉奖和惩处处理的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⑴、对以下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提交公司“安 委会〞争辩,赐予表扬、嘉奖。 a〕 在平安工作中,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的。 b〕 发觉重大事故隐患,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 c〕 在平安管理方面有突出奉献或创新的。 d〕 在平安技术、工业卫生、环境爱护方面提出重要建议,经 实践成效显著的。 e〕 对成果突出的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及平安管理、创新、 建议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可赐予 50-2000 元的嘉奖。 ⑵、对以下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视责任大小, 情节轻重赐予处分。 a〕 违反国家劳动平安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的。 b〕 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工程的劳动平安卫生、环境 爱护设施未依据“三同时〞要求实施的。 c〕 任凭拆毁或不正确使用平安卫生、环境爱护设施的。 d〕 对事故隐患不整改、不实行防范措施的。 e〕 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生 产现场〕。 f〕 合同〔协议〕中未依据规定办理平安责任手续的。 g〕 无证进展特种作业的,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的。 h〕 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i〕 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破坏事故现场或隐瞒事故的。 j〕 有意制造环境污染事故的〔如乱排超标污水、制造尘毒、 噪声等〕。 k〕 凡属上述条款之一,赐予部门 100-5000 元经济处分,赐予 个人 50-1000 元经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