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持续 3 年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原则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小企业,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1.承担社会公众责任; 承担社会公众责任,重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企业的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企业和发行企业债券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企业和准备发行企业债券的非上市企业;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 ● 2.经营规模较大; 本准则所称经营规模较大,指不符合国务院公布的中小企业划型原则所规定的小企业原则或微型企业原则。 ● 3.是企业集团内的母企业或子企业。 一、初次执行日转换的原则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初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所附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转换对照表》进行会计处理。 转换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部分项目采用追溯调整法,其他项目采用未来适使用方法。 二、初次执行日的新旧会计科目余额对照表和期初资产负债表 在初次执行日,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初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对初次执行日前的资产负债表及有关账目的各项余额进行分析,按照新准则规定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设置新旧会计科目余额对照表,结束旧账,建立新账,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起点。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转换阐明次 序号编 号会计科目名称次 序号编 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1001库存现金11001库存现金 21002银行存款21002银行存款 31101短期投资3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 41201应收票据41121应收票据 51202应收账款51122应收账款 61203预付账款61123预付账款 71211应收股利71131应收股利 81221应收利息81132应收利息 91231其他应收款91221其他应收款 101231坏账准备 101301在途物资111402在途物资 111302原材料121403原材料 131605工程物资 141404材料成本差异 121303库存商品151405库存商品 161406发出商品 171407商品进销差价 181408委托加工物资 131304包装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