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40-1999 工 业 用 水 分 类 及 定 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06-04 批准 1999-06-04 实施 CJ40—1999说 明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专业标准和清理整顿后应转化的国家标准的通知》(质技监督局标函(1998)216 号)要求,建设部对 1992 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复建设部归口的国家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项目及 1992 年以前建设部批准发布的产品标准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审核
建设部以建标(1999)154 号文《关于公布建设部产品标准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对 CJ19-87《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标准予以确认,新编号为 CJ40—1999
为便于标准的实施,现仅对原标准的封面、首页、书眉线上方表述进行相应修改,并增加本说明后重新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 CJ4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06-04 批准 1999-06-04 实施适用范围:本标准用于指导工业企业用水管理和水量计量工作
1 工业用水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的各部门,在工业生产过程(或期间)中,制造、加工、冷却、空调、洗涤、锅炉等处使用的水及厂内职工生活用水的总称
2 工业用水水源与分类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工业用水水源工业生产过程所用全部淡水(或包括部分海水)的引取来源,称为工业用水水源
工业用水水源分类 2
1 地表水 地表水包括陆地表面形成的径流及地表贮存的水(如江、河、湖、水库等水)
2 地下水 地下水地下径流或埋藏于地下的,经过提取可被利用的淡水(如潜水、承压水、岩溶水、裂隙水等)
3 自来水由城市给水管网系统供给的水
4 城市污水回用水经过处理达到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又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