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资集体协议备案 1、工资集体协议备案办理指南一、办理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方法》〔劳动保障令第 9 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24]5 号〕、《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令第 21 号〕、《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二、提交材料〔一〕工资集体协议文本一式四份;〔二〕《工资集体协议基本状况登记表》企业方、职工方各一份;〔附件 1、附件 2〕〔三〕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双方首席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状况说明一份;〔附件 3〕三、办理程序〔一〕企业应当自 2、工资集体协议签订或者变更签字之日起十日内,将工资集体协议文本及相关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备案。〔二〕人社部门收到企业报送的工资集体协议备案材料后,要准时进行登记、编号,并进行初审,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三〕对工资集体协议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工资集体协议备案意见书》〔附件 4〕加盖集体合同审查专用章送达双方协商代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集体协议即行生效,同时人社部门将同意实施的《工资集体协议备案意见书》加盖集体合同审查专用章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四〕企业协商双方就人社部门 3、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应当根据本通知规定的程序重新报送人社部门。四、留意事项〔一〕资格方面: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参加了年检。2、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人数要对等,每方 3-10 人,并不得兼任,同时各确定 1 名首席代表。3、双方首席代表的产生遵照《集体合同规定》第 20-23 条执行。一般代表的产生,企业方必需由单位中层正职以上人员担任,职工方必需由单位中层正职以下人员担任。4、工资集体协商记录员应由非协商代表担任。〔二〕程序方面: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要经过集体协商、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代表 4、签字等法定程序。〔三〕内容方面:合同条款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联系人:于丹丹,联系电话:18853606670。附件:1、工资集体协议基本状况登记表〔企业方〕2、工资集体协议基本状况登记表〔职工方〕3、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状况说明〔参考文本〕4、工资集体协议备案意见书附件 1:工资集体协议基本状况登记表(企业方)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