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管理处罚细则一、编制目的为了促使项目部和各作业队真正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调动项目管理及作业区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安全管理的常态化,确保完成项目安全指标,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有在建项目。三、公司自营项目处罚细则(一)安全责任(1)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对项目经理处罚 500 元。(2)没有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对项目经理处罚 500 元,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分别处罚 300 元。(3)危险性较大工程专职安全员不在场旁站或在场不履职的处罚 500 元∕次。(4)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未根据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或方案未经批准或未根据批准的方案擅自施工对项目经理处罚 1000元/次,技术负责人处罚 800 元/次,安全员处罚 500 元/次。(5)未根据规定次数对新进场人员、作业人员、工序转换及转岗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上岗的,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处罚 500 元/次,安全员处罚 200 元/次。(6)项目未按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或无签字确认的,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处罚 500 元/次,安全员处罚200 元/次。(7)未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或未按预案规定组织演练的对项目经理处罚 500 元/次,项目技术负责人处罚300 元/次。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无证操作的,对项目经理处罚1000 元,项目技术负责人处罚 800 元,安全员处罚 300 元。(二)施工安全(1)施工现场无专项的《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的,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处罚 500 元。(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临时用电管理和安全技术法律法律规范要求的,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处罚 500 元,安全员处罚 300 元∕次。(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须、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未告知危险岗位操作规程的,对安全员处罚 500 元。(4)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专职安全员不佩戴袖章标识的处罚200 元∕次。(5)使用起重机械无专人指挥的,对安全员处罚 200 元/次。(6)不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完备的,对项目经理处罚 1000 元。(7)对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理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不能按期落实整改的,对安全员处罚 200 元/次。(8)严禁酒后作业,发现酒后作业者的,对安全员处罚 200 元∕次。四、公司直接发包项目处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