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投资银行并购业务概论一、关于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
韦伯斯特词典
解释道:“A firm which markets new issues of stock, bonds, etc
, usually in association with other such firms, as by purchasing an entire issue and selling it , at a profit, to investors〞(是一种向市场销售新发行的股票、债券等证券的公司,它常常与同类公司联手合作将一宗发行的证券整体买下,然后加价出售给投资者)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
的解释是这样的:“投资银行指发起、认购与分销公司企业和政府机构新发行证券的商号
投资银行以某价格买进一公司全部新发行的证券,在以包括其推销费和利润的价格将小额新证券转售给投资群众
在认购和分销发行证券中,大多组织一个投资银行辛迪加〞
这是投资银行的传统的含义或者说是其狭义的概念
今日,投资银行的概念远超出于此
它除了传统的证券承销和融资含义外,还涵盖了证券经纪、证券交易、投资管理、收购兼并、财务参谋、金融创新、衍生工具、工程融资、杠杆租赁等广泛领域
在金融效劳业日益走向交叉与融合的今日,几乎没有可能为投资银行的内涵和外延划出静态的和清楚的界限
但还是有两种可能是比拟恰当的表述:其一,投资银行隶属于金融效劳业〔Financial Service Industry〕的范畴
有一种比拟传统和流行的表述,称投资银行为:非商业银行〔 non-banking〕、非保险公司〔non-insurance〕的金融效劳业〔Financial Service Industry〕
然而现实生活似乎正在突破这种表述
不少商业银行正在不断地向证券业务渗透,而美国法律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