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文明养犬承诺书范文 4 篇 为确保《xxx 市养犬管理条例》顺利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县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本人在养犬过程中承诺: 1
保证遵守《xxx 市养犬管理条例》; 2
保证依法、及时为所养犬办理登记及年检手续; 3
保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4
保证不遗弃所养犬; 5
保证在犬死亡、丢失后及时办理养犬登记注销手续; 6
保证所养犬不扰民; 7
保证所养犬不伤人,并认真履行对所养犬的看管义务; 8
保证遵守居民(村民)委员会制订的养犬公约; 9
保证遛犬栓绳,遛犬不进入禁遛区域; 10
保证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禁养犬只; 11
保证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如违反承诺,本人自愿接受相关单位处置
一、积极主动为犬只注册、免疫;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不在居民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地区饲养烈性犬; 三、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应当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的相关公约,并出具居委会或邻居同意饲养的证明; 四、大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由成年人牵领并束犬链; 五、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主动立即清除; 六、不在高峰时间携犬外出或乘坐电梯(遇犬只患病时除外),同时做到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以及不喜爱犬的群众(犬主应主动拉紧牵引绳并使用礼貌用语请上述人员先行通过); 七、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八、携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先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九、不携犬进入下列场所(导盲犬及残疾人扶助犬除外); 1、除出租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2、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3、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4、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及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十、约束犬只不狂吠扰民,对于喜爱吠叫的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