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规划的背景与相关说明一.旅游行业结构分析〔一〕旅游行业结构体系众所周知,在经济学中,替代品或互补品的生产者被划为同一行业,但旅游行业是依据旅游消费者的消费范围来划分的,通常是指一系列与旅游相关行业的总和,因而具有很大的综合性与关联性
由于在国际、国家的经济行业标准分类中,缺乏“旅游行业〞类型,因此,许多国家的国民经济统计都没有将“旅游行业〞作为一个产业进行统计,我国“国家统计年鉴〞中也仅有“国际旅游〞这一要素的统计
但在实际中,向旅游消费者提供消费品〔效劳产品、物质产品、精神产品〕的部门构成了一个庞大的行业,正逐渐演变为世界上最大的行业之一,甚至成为区域经济开展的引擎,越来越受到政界、学界、业界的广泛注意
依据旅游消费者的消费范围及其引起的涉及效应,以及国民经济行业的标准分类,并考虑学术界、产业界的一般共识,我们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旅游行业结构体系〔附录 1:梅州市旅游行业结构体系图〕
1.旅游根本行业〔狭义旅游业〕旅游根本行业或狭义旅游业,指其主要为旅游消费者提供相关产品的行业,包括旅行社业、景区点业〔游览业〕、酒店业
换言之,假如没有旅游消费者,它们将没有存在的必要,其中以旅行社表现十分突出,景区点业〔游览业〕、酒店业还有可能成为本地休闲者的消费对象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24〕中有住宿业〔代号 66〕、商务效劳业〔代号 74〕下的旅行社〔代号 7480〕,但景区点业〔游览业〕分散在环境管理业〔代号 80〕、公共设施管理业〔代号 81〕、文化艺术业〔代号 90〕
前者属于产业性质,后者属于事业性质
2.旅游直接相关行业〔广义旅游业,旅游核心行业〕旅游直接相关行业〔广义旅游业〕指直接为旅游消费者提供相关产品的行业,除旅游根本行业外,主要还包括旅游交通业、餐饮业、休闲娱乐业、旅游购物业,形成“食、住、行、游、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