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大纲总课时数:28课时周学时:2课时适用专业:学前教育一、课程教学目标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知识、能力和素养方面应达到的目标:(一)掌握歌唱基础理论知识:正确的歌唱器官和发声原理、正确歌唱的姿势;歌唱的发声、呼吸、共鸣、吐字咬宇;歌唱情感艺术表现处理的方法等
能够胜任幼儿园音乐教学工作
(二)培养歌唱表演的技能技巧,具有较好的歌唱能力
(三)掌握歌唱教学基础理论,培养学生的教学、表达和引导能力
(四)了解声乐课程的设置,把握声乐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二、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一)课程性质:本课程是以人为本的音乐技能专业课程
通过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学习,使学生达到掌握一定歌唱表演和基础教学的能力
(二)教学目的:使学生掌握一定的歌唱技能技巧,具有较好的音乐表现能力,能够胜任中等音乐作品的演唱;能够较好地掌握声乐教学理论及声乐教学的基本技能,以便更好地适应幼儿园音乐教学工作
(三)教学任务:本课程属于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技能课
要求通过一个学年的学习及半个学年的教育实习,使学生具备较好的歌唱技能,同时培养学生的声乐教学能力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一)教学形式:采用小组授课形式上课
(二)教学原则:声乐理论与技巧训练相结合,歌唱发声技巧和表现能力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相结合,声乐演唱能力与教学能力相结合,声乐教学与各相关学科结合
四、课程教学内容第一节歌唱器官和发声的基本原理(1学时)(一)教学目的:学习并了解歌唱器官与发声原理知识
强调建立正确的声音概念,对人声的生理特点、发声规律有正确的认识,进而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包括歌唱的呼吸、共鸣腔体、歌唱的艺术处理)
(二)教学要求:学生掌握歌唱呼吸、共鸣、语言在演唱实践中的应用
(三)教学重点:掌握歌唱呼吸的方法
(四)教学难点:歌唱共鸣之间的有机联系
(五)教学内容:1、歌唱器官的构造
2、歌唱姿势与歌唱的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