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与步骤如下: 1.根据招标人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人编制的施工方案等,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构成分析、测算;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
2.根据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3.根据招标人编制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人编制的施工方案等,编制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4.根据编制的措施项目费分析表,编制措施项目费计价表; 5
根据招标人编制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及投标人编制的施工方案等,编制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6
根据招标人编制的其他项目清单及投标人编制的施工方案等,编制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7
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主要材料价格表; 8
编制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9
编制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0
计算投标总价,确定工程总造价
*按照综合单价法,其计价程序亦可表述如下: (1)计算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 综合单价(人、材、机、管、利、风) (2)计算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工程量× 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3)计算其他项目费(含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单列表计算、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单列表计算
如零星工作项目费=工程量× 综合单价;材料费计算亦然
) 招标人部分:按估算金额确定; 投标人部分;根据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确定
(4)计算规费:[(1)+(2)+(3)] × 费率 (5)计算税金:[(1)+(2)+(3)+(4)] × 税率 [(1)+(2)+(3)+(4)] (不含税工程造价) (6)计算工程总造价:[(1)+(2)+(3)+(4)+(5)] (含税工程造价) (三)综合单价 各地区综合单价的组成,不必强调一致,可视各省、直辖市或国内、外招标情况而定
如重庆市综合单价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