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政局开展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民政局开展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召集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召开会议,对比各自科室职能及牵头任务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本部门牵头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 11 月以来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一)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全县城乡低保救助工作根据“法律法律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创新化推动、全优化进展”的工作思路和“多层次、广覆盖”的总体要求,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运作机制,强化资金管理,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连年出台提高全县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农村低保标准 2024 年每人每月 350 元(4200 元/人/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 5500 元;2024 年农村低保每人每月 380 元(4560 元/人/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6000 元。 二是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为加快我县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低保法律法律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落实,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2024 年出台《县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入户核查,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每年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并通过自查、集中清查和聘请第三方核查的多种形式对所有在保低保对象开展 100%集中复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 14 个镇办督导组,确保“阳光低保”行动的实施成效。今年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 切实做好社会救助 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 见》(字〔2024〕28 号)文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尚未享受低保的人员、存在支出型困难的家庭以及其他有特别困难的家庭列入重点排查范围认真调查核实。2024 年全县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享受低保的为7272 人;2024 年为 9360 人;目前为 9535 人。 三是加大扶贫力度,落实临时救助、特困救助。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县临时救助配套资金,统筹和整合社会各类救助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扶持救助力度,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2024 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