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指导思想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组织成员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组
校长牛世森任组长,杨钦平为副组长,组员是各年级语文教师第三章管理与职责三、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办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3.制定各项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二)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积极宣传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4.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5.负责组织推广普通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