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实施规范 一、标准的布线参照规范 1.1 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缆敷设前应对线缆进行外观检查; 2)、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扭绞,不宜交叉,标签应清晰;弯曲半径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表一 线缆弯曲半径 线缆种类 弯曲半径与电缆外径之比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 ≥4 屏蔽4对对绞电缆 6~10 主干对绞电缆 ≥l0 光缆 ≥l5 3)、在终接处线缆应留有余量,余量长度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表二 线缆终接余且长度(mm) 线缆种类 配线设备端 工 作 端 对绞电缆 500~1000 10~30 光缆 3000~5000 5)、从配线架至设备间的线缆不得有接头; 6)、线缆敷设后应进行导通测试。 1.2 当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屏蔽线缆与端头、端头与设备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绞线缆的屏蔽层应与接插件屏蔽罩完整可靠接触; 2)、屏蔽层应保持连续,端接时宜减少屏蔽层的剥开长度,与端头间的裸露长度不应大于5mm; 1.3 端头处应可靠接地,接地导线和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信号网络线缆与电源线缆及其他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表三和表四的规定。 4)、设备跳线应插接,并应采用专用跳线; 表三 对绞电缆与电力线最小净距(mm) 条 件 范 围 380V <2kV.A 380V 2.5~5kV.A 380V >5kV.A 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 130 300 60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 70 150 300 对绞电缆与电力线均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 * 80 150 注: * 当对绞电缆与电力线均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且平行长度小于1Om时,最小间距可为1Omm;对绞电缆如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少,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四 电缆、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mm) 管线种类 平行净距 垂直交叉净距 避雷引下线 1000 300 保护底线 50 20 热力管(不包封) 500 500 热力管(包封) 300 300 给水管 150 20 煤气管 300 20 压缩空气管 150 20 1.4 在插座面板上应用颜色、图形、文字按所接终端设备类型进行标识。 1.5 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应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表五的规定,接线标号顺序应符合图6.2.5的规定。两种双绞线线序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不得混用。 表五 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 T568A 线序 1 2 3 4 5 6 7 8 绿白 绿 橙白 蓝 蓝白 橙 棕白 棕 T568B 线序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