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 .0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 .0 .2 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 .0 .3 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 2.1 一般规定 2 .1 .1 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 .1 .2 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 3 级分类体系。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 .1 .3 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2 .2 .1 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 大类、1 0 中类、1 5 小类。 2 .2 .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 2 .2 .2 的规定。 1 表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V 村庄建设用地 村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村民住宅用地、村庄公共服务用地、村庄产业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及村庄其他建设用地等 V1 村民住宅用地 村民住宅及其附属用地 V11 住宅用地 只用于居住的村民住宅用地 V12 混合式住宅用地 兼具小卖部、小超市、农家乐等功能的村民住宅用地 V2 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场地 V21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包括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宗教、文物古迹等设施用地以及兽医站、农机站等农业生产服务设施用地 V22 村庄公共场地 用于村民活动的公共开放空间用地,包括小广场、小绿地等 V3 村庄产业用地 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村庄生产仓储用地 V31 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包括小超市、小卖部、小饭馆等配套商业、集贸市场以及村集体用于旅游接待的设施用地等 V32 村庄生产仓储用地 用于工业生产、物资中转、专业收购和存储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手工业、食品加工、仓库、堆场等用地 V4 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村庄道路、交通和公用设施等用地 V41 村庄道路用地 村庄内的各类道路用地 V42 村庄交通设施用地 包括村庄停车场、公交站点等交通设施用地 V43 村庄公用设施用地 包括村庄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能源等工程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