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 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我乡 2024 年秸秆禁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乡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特制订 2024 年秸秆禁烧工作责任状。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禁烧工作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和干部分级分包责任制,禁烧期间要成立禁烧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的禁烧工作。要成立专门机构,层层签订《禁烧工作责任状》,划定区域,责任到人,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确保任务明确、监管有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每个村要在主要路段和醒目位置悬挂 5 条以上禁烧标语,并组织禁烧宣传车,深化田间地头广泛宣传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把禁烧通告、标语张贴到每个每条路,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力营造禁烧工作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 三、明确任务,严密防守。各村要建立和完善分包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村、组、户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分包责任制,并明确专人,实行 24 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现禁烧工作的无缝隙监管。要对主要道路两侧、树木及高压电线等重点部位,重点防守、高频巡查,全面落实好“两个严禁”(即严禁焚烧秸杆、严禁户外违规用火),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焚烧现象。禁烧工作人员要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村与村之间要设立联防联控组织,发现隐患,立即排除;发现纵火焚烧现象,要迅速组织扑救;对故意纵火人员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对红外监控指令要迅速组织落实及时反馈结果。 四、疏堵结合,综合利用。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及时搞好清运,实行定点存放,专人看管,确保不留焚烧隐患。 五、认真督查,严明奖惩。各村要安排专人专车,加强禁烧督导检查,确保实现辖区内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火点零记录,省、市督查组零通报,辖区内无焚烧秸秆、杂物、垃圾等现象。 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违规焚烧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根据“谁地界谁负责”的原则,凡被生态环境部、省督查、巡查发现通报的,每一把火缴纳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 50000 元:被市督导、巡查发现通报的,每一把火缴纳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 20000 元;多处着火,累计加罚。因监管不力,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的,造成不良影响,一律严肃问责;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焚烧火点通报批判、媒体曝光的,对所在村支部书记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