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规范 1 .当混凝土墙(柱 )分隔的直段长度,120(或100)厚墙超过3.6m,180(或 190)厚墙超过5m 时,在该区间加混凝土构造柱分隔; 2.120(或100)厚墙 当墙高大于3 米时,开洞宽度大于2.4m 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180(或 190)厚墙 当墙高大于4m,开洞宽度大于3.5m 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 设计规范 第 2.1.14 条 混凝土构造柱structural concrete column 在多层砌体房屋墙体的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构造柱,简称构造柱(建筑图纸里符号为—GZ)。 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规范要求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这种钢筋混凝土柱通常就被称为构造柱。构造柱,主要不是承担竖向荷载的,而是抗击剪力,抗震等横向荷载的 。 。 构造柱通常设置在楼梯间的休息平台处,纵横墙交接处,墙的转 角丈处,墙长达到五米的中间部位要设构造柱。近年来为提高砌体结构的承载能力或稳定性而又不增大截面尺寸,墙中的构造柱已不仅仅设置在房屋墙体转角、边缘部位,而按需要设置在墙体的中间部位,圈梁应设置成封闭状。圈梁可以提高建筑物的整体刚度,抵抗不均匀沉降,圈梁的设置要求是宜连续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不能截断,不可避免有门窗洞口堵截时,在门窗洞口上方设置附加圈梁,附加圈梁伸入支座不得小于2 倍的高度(为被堵截圈梁的上平到附加圈梁的下平) ,且不得小于1000mm,过梁设置在门窗洞口的上方,宜与墙同厚,每边伸入支座不小于240mm。 从施工角度讲,构造柱要与圈梁地梁、基础梁整体浇筑。与砖墙体要在结构工程有水平拉接筋连接。如果构造柱在建筑物、构筑物中间位置,要与分布筋做连接。 构造柱不作为主要受力构件 设置原则 1)应根据砌体结构体系 砌体类型结构或构件的受力或稳定要求,以及其他功能或构造要求,在墙体中的规定部位设置现浇混凝土构造柱; 2)对于大开间荷载较大或层高较高以及层数大于等于8 层的砌体结构房屋宜按下列要求设置构造柱: ( 1)墙体的两端, ( 2)较大洞口的两侧, ( 3)房屋纵横墙交界处, ( 4)构造柱的间距,当按组合墙考虑构造柱受力时,或考虑构造柱提高墙体的稳定性时,其间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况不宜大于墙高的 1, 5——2 倍及6M,或按有关的规范执行, ( 5)构造柱应与圈梁有可靠的连接; 3)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