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资料 一、规范 1、国发[2010]23号决定在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2、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
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3、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
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
4、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 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5、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 3年
期满前 3个月,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延期,换发证书、牌匾
6、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降低至少一个等级重新申请评审;自撤销之日起满一年的,方可申请被降低前的等级
7、企业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并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8、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
9、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应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大于等于 90、75 、60
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程序:(1)企业自评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