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职能配置自查报告 第 1 篇:衡阳市司法局职能配置衡阳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衡发„2001‟[]14号)和《关于市直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发„2001‟15 号)精神,设置衡阳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能 取消对本局设立的国资律师事务所决定合并、分立、撤销及其法人代表的任免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1、将律师的专业培训和按协会章程规定的奖惩及对外宣传职能,交给衡阳市律师协会
2、将公证员的专业培训和按协会章程规定的奖惩及公证宣传职能,交给衡阳市公证员协会
(三)划入的职能 1、指导和管理全市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2、指导和管理全市仲裁登记工作
(四)新增的职能 1、指导和管理全市面对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2、组织和指导全市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司法考试工作
3、指导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进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参加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法律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指导本级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指导和管理衡州监狱
(四)指导管理劳动教养工作;管理衡阳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五)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机构;指导和管理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和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