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楼宇设备自控系统(BAS) 第一节 总则 10
1 说明 A
本承包单位须提供1套能完整的楼宇中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BAS”): 1
冷水机组、热源系统、空调及通风系统 2
给排水系统 3
照明:室外、广告、园林、客房层走道、车库等公共区,不包括宴会厅、餐厅、泳池、会议室等功能区调光场景照明控制系统
提供4 套通讯网关分别给变配电设变配电监控系统、电梯系统、制冷站、换热站交接楼控系统实现集成的接口
每个系统需与其它有关系统于分界上紧密配合
另BAS系统应预留OPC接口,以纳入将来形成的BMS系统
系统总容量可扩充应各不少于6000点
各控制器的配置均须考虑扩容的考虑,在增加15%以内的监控点范围内不应发生增加设备的洽商
本承包商负责供应及安装系统设备、线缆、所有明敷电线管、因厂家设备增加及位置改变所需的明敷或预埋电线管
承包单位应按各机电系统的使用要求,提供BAS的设计,安装及系统调试,以确保该系统全面的正常运行
BAS系统须用中文运作
投标单位在送回投标书时须呈上一份“系统技术建议书”,叙述该建议的系统及其配件符合标书的要求
同时须附呈有关的产品说明及制造厂的标准文件,详细叙述电缆、接线、连接设备等等,包括产品目录、规范单张、图表和显示特征的简图
每个投标单位的标书将根据系统技术建议书的清楚程度与完整程度予以评定,系统技术建议书的最低要求应包括下列资料: 1
详细的系统示意图
应根据招标示意图绘制,并加以深化,以显示与系统网络相连的所有点的细节
技术性的叙述,解释系统的总体概念,设备的类型与质量,容量,功能与操作,速度和精确度
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扩建方法,阐明在不同系统层次的局限性和最大容量
系统在环境方面的要求,包括每一个用房内的温度、湿度、设备用电及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