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审判程序 书: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 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七 、旁听公民 通 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 意见 或建 议 的,可以在闭庭以后 书面 向 法院提出。 以上 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 须 认 真 遵 守 。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 家 坐 下 。 书:( 转 身 ) 报 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 庭,被告人王 甲 、王 乙 已提到 候审,法庭准备 工 作 就 绪 。 审:( 敲 法锤 ) 现在开 庭。传 被告人王 甲 到 庭。( 法警将 被告人王 甲 带 到 庭后 ) 被告人王 甲 的基 本 情 况 ? 王 甲 :我 叫 王 甲 ,男 ,1989 年 4 月 11 日 生,汉 族 ,辽 宁 省 长海 县 人,高 中文 化 ,,住 本 县 繁 华 小 区。 审:被告人王 甲 ,起 诉书副 本 有 无 收到 ? 何 时 收到 ? 王 甲 :2005 年 5 月 20 日 收到 。 审:大 连 市 长海 县 人民 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 刑事诉讼 法》 第 152 条 的规定 ,今 天 在这里 依法公开 开 庭审理由 大 连 市 长海 县 人民 检 察 院提起 公诉的被告人王 甲 故 意伤 害 案。合 议 庭由 审判员吕品 、战 立 颖 、李 洪 露 组 成 ,由 李 洪 露 即 本 人担 任 审判长,书记 员历 芳 担 任 法庭记 录;大 连 市 长海县 人民 检 察 院指 派 检 察 员 赵 丽 娜 、王 宏 伟 出庭支 持公诉;受 被告人王 甲 委 托 ,长海 县 海 达 律 师 事务 所 律师 王 倩 出庭为被告人王 甲 辩护。 审:根 据 刑事诉讼 法第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