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材指令94/62/EC 及其他相关法规 欧盟指令94/62/EC 及其他相关法规 欧盟指令94/62/EC 是基于环境与生命安全,能源与资源合理利用的要求,对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包装的管理、设计、生产、流通、使用和消费等所有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
技术内容涉及包装与环境、包装与生命安全、包装与能源和资源的利用
特别应关注的是,基于这些要求和目标,派生出具体的技术措施
另外,具体的实施还有相关的指令、协调标准及合格评定制度
指令94/62/EC 已于1997年付诸全面实施,但就其中的包装材料的回收率,欧盟某些成员国持有异议
比如对饮料瓶的重复使用或一次性使用的环保性、经济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的评估等存在分歧
2004 年 2 月 11 日欧盟颁布了对94/62/EC 的修正案 2004/12/EC,其中规定整体回收率 60%,再循环率 55%
另外规定具体的再循环率:玻璃 60%、纸和纸板 60%、金属 50%、塑料25%、木材15%,重金属浓度指标未改变
2005 年 3 月 9 日,欧盟再次颁布了 94/62/EC 的修正案 2005/20/EC,其中增加了一些成员国各自法规生效的具体日期
指令94/62/EC 第十一款规定的有害重金属含量最大允许极限为 100 mg/kg,目的在于保护地下水源和土壤
实施范围涵盖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
金属回收冶炼形成的炉渣、玻璃回收熔化形成的废渣、复合材料和某些不易作为资源回收利用的纸和塑料、以能源回收的形式焚烧形成的残渣等最终填埋后,有害物质将通过渗滤对地下水源造成污染
需氧或厌氧生物降解处理后得到的堆肥与土壤相关
特别应注意的是,不要轻言使用的包装材料可降解,欧共体对土壤和土壤改良另有法规,在 EN 13432 中引用了相关法规
指令EN 13432 附录A(规范性附录)给出了包装材料和所有的包装允许的最大元素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