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设计与编绘 一.基本概念 1
普通地图:是以相对平衡的详细程度表示地球表面各种自然现象和人文现象中最基本的要素(如水系、地貌、居民地、交通网、境界、土质植被及其它人文标志)的地图
地形图:按照国家统一规范测制或编制的详细表达普通地理要素的地图
普通地理图: 4
国家基本比例尺系列地图:我国把1:5 千、1:1 万、1:2
5 万、1:5 万、1:10 万、1:25 万、1:50 万、1:100 万等八种比例尺的普通地图称为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系列地图: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反映同一地区多种要素或不同时相的一组地图的集合
地图集: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编制的一组地图,装订成册,称为地图集
基本图形变量:基本图形变量又叫“视觉变量”,是构成符号的基本因素: 颜色、形状、 尺寸、方向、亮度、密度、结构、位置 8
量表系统注记构成要素: 9
制图综合:制图综合是在地图用途、比例尺和制图区域地理特点等条件下,通过对地图内容的选取、概括和关系协调,建立能反映区域地理规律和特点的新的地图模型的一种制图方法
选取:选择那些对制图目的有用的信息(满足地图用途要求并反映制图区域地理特点的重要的制图物体或现象),舍去不必要的信息
概括:对选取了的制图物体进行形状、数量和质量特征的化简
概括分为形状概括、数量特征概括和质量特征的概括
地图载负量:地图的容量(图廓内符号和注记的数量)包括面积载负量和数值载负量
面积载负量:单位面积里符号和注记的面积
数值载负量:单位面积里要素的个数
如:居民地个数/dm 2 15
编绘规范:由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拟订总体大纲
编绘规范是编绘地图所依据的立法技术标准,它的内容应简明扼要,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编辑计划:是在编绘规范的指导下针对具体的地区由各省制图机构设计局部编图大纲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