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合理确定采购方式,规范询价、比价流程,提高采购物资的性价比,降低采购成本与使用成本,依据《淮南矿业集团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单一物资采购金额在 20 万元以下的,或同一品种物资批量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可进行比价采购;不具备招 (议)标采购条件也不具备比价采购条件的,可进行集体议价采购
第三条 同一物资,连续比价采购金额累计超过 50 万元的,则应采用招(议)标方式采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物资供应管理部成立比价管理领导小组,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价格的副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采购业务经理和计划科、商务科、物资质量管理科、物资消耗管理科、纪委(审计、监察科)等职能部门以及各采购业务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业务科是物资比价采购的主体,应主动做好价格调研工作,对采购价格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负责编制询价单并确定报价截止日期,及时指导渠 道内 供应商按 照 要求 进行报价;负责依据询价比价单进行比质比价采购;负责按 程序 推 荐 供应商,确保 物资采购满 足 价格管理需 要
第六 条 商务科是物资比价采购价格监督 管理部门
负责保 证 报价过程的公 平 、公 正 性;负责对业务科比价采购结 果 进行评 判 ;负责报价库 的管理和维 护 ;负责组织价格调研工作
第七 条 计划科负责确定物资采购方式;负责完 善 物资编码 中 与价格属 性相 关 的物资名 称 、规格型 号 、材 质、品牌 、单重 、设 备配 置 、配 件图 号 等基 础 信息 ,保 证 基 础 信 息 的准 确
第八条 纪委(监察、审计科)负责对比价采购管理的操作过程进行监督,对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报价管理 第九条 《物资管理系统》报价数据库由供应商的报价组成,准入渠道内供应商均有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