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站立)现在宣读法庭规则,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 未经法庭准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对哄闹、冲出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审判长:(敲法槌)河源市河职院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现在核对当事人。原告讲一下你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以及家庭住址。 原告:黄佳(杨茂欢),1 9 8 5 年 1 0 月 1 0 号生,汉族,身份证:4 4 1 6 2 5 1 9 7 9 1 1 2 5 6 6 7 x ,河源市源城区泰和食品有限公司职工,住河源市源城区文明路 1 8 号。电话:1 2 3 4 5 6 7 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周静,河源市***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即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和解,出庭应诉。 审判长:被告讲一下基本信息 被告:河源市惠民百货超市河职院分店,位于河源市河职院,法定代理人华香婷。 审判长: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还有委托权限 被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蓝勤红,河源市方大事务所律师,同时是河源市惠民百货超市河职院分店法律顾问,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即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和上诉。 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举证、质证、请求调解、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有权放弃诉讼请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庭审当中,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反诉也是这样。同时当事人对提出请求或者反驳是应当提供证据,上诉权利和义务,在应诉通知和庭前证据交换阶段,已经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是否清楚 原告:原告清楚。 被告:被告清楚 审判长:原告黄佳诉被告惠民百货超市产品质量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彭耀辉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麦丹媚、李兰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