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的
(1 )主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加人,其他诉讼参与人都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2 )内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3 )客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案件的客观事实和实体权利请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
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案件的客观事实
简述诉讼主体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联系和区别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二者的区别是:(1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是否发生是自愿的,内容是等价有偿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人民法院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诉讼关系是否发 生就原告说是自愿的,而被告说并非自愿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也不存在等价有偿问题
(2 )民事法律关系排斥权力的作用,而尊重当事人意志;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具有一定权力性质,人民法院行使的是国家审判权
(3 )民事法律关系是实体法律关系,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程序法律关系
简述诉的概念和特征
诉,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
诉具有以下特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