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5021-2004 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 工程设计规范 2004-03-30 发布 2004-05-01 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 工程设计规范 MH/T5017-2004 主编部门:中航机场设备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施行日期:2004 年 5 月 1 日 2004.北京 关于发布《民用机场航站楼离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等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民航机发[2004]57 号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通用)企业,各机场,各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 为了适应民用机场发展需要,保证民用机场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设计质量,由总局机场司组织编写的《民用机场航站楼离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机场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机场航站楼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机场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航站楼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航站楼时钟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和《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已经民航总局审定
现批准《民用机场航站楼离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03-2004)、《民用机场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09-2004)、《民用机场航站楼航班 信 息 显 示 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 号MH/T5015-2004)、《民用机场航站楼闭 路 电 视 监 控 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 号MH/T5017-2004)、《民用航站楼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18-2004)、《民用航站楼时钟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19-2004)、《民用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