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1
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具体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诉讼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目的:指国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结果
民事诉讼模式:指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运行所形成的结构中各种基本要素及其关系的抽象和概括
当事人主义:指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
职权主义:指在民事诉讼中,程序的进行以及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等权能主要有法院担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受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法院与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指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与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诉讼事件: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客观情况
诉讼行为: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就一定民事纠纷要求法院作出利己裁判的诉讼请求
诉权:是民事纠纷的主体所享有的,请求国家司法机关公正的解决他们之间存在的民事纠纷的权利,也就是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的权利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的并要求法院加以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
诉讼请求:是指诉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就如何处理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民事纠纷的主张
确认之诉: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诉
变更之诉: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作出裁判以改变或者消灭自己与对